根据四川省通川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川1702执1505号之二,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达州市房权证私权字第00074067号;达州市国用(2008)字第03118号 |
张慧敏 |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511702001005GB00002F00010101 |
通川区珠市街121号2单元2104号 |
制表人:周凡杰
公告单位: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