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原权利人 |
申请继承人 |
继承人 |
放弃继承人 |
不动产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王大仕: (已故) 邱文双 |
邱文双 |
妻子:邱文双 儿子:王德强 女儿:王 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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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菊 王德强 |
四川文丰实业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
文丰小区A栋1-11号门市 |
41.88 平方米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局13楼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一科。
联系方式:0818-5336975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