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 中国共产党达州市委员会组织部保管不善,将 达国用(2012)第05741号 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共产党达州市委员会组织部
2022 年 7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