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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关于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07-21 15:24:48 来源:内审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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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关于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2月21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我局开展了招投标领域专项巡察暨巡视整改专项巡察,并于2022年2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强化统筹部署,落实责任抓整改。2月17日,收到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及时组织召开党组会,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邓建军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县(市、区)局主要负责人和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就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及时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组织研究并印发了《中共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七巡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中共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分工表》,逐一明确责任领导、牵头科室、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压紧压实整改责任。3月2日,党组书记、局长邓建军主持召开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招投标领域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市政府副市长颜晓平同志和市纪委、市巡察组领导到会指导,党组书记、局长及党组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积极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剖析对照检查,拟定整改措施。会后,局党组班子成员定期或不定期通过办公会、工作例会、现场会等形式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强化常态长效,健全机制抓整改。局党组坚持标本兼治,既在治标上下功夫,又在治本上做文章,深刻剖析共性问题根源,找出病灶,堵塞漏洞,巩固和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在抓好巡察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对全市自规系统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健全管根本、利长远的制度体系。为进一步推动落实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题的整改,印发《关于成立招投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制订了《达州市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方案》《达州市自然资源工程招投标领域系统治理实施方案》《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规制度汇编》,不断健全内部监管体系,切实做到边整改、边总结、边建制。

(三)强化廉政建设,从严治党抓整改。局党组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进一步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出台了《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2022版);为强化干部职工党风廉政纪律意识,出台了《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积极开展全市自规系统领域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局党组成员分别对局机关科级以上干部进行全覆盖谈心谈话。5月10日,局党组组织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部署会,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并对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完成情况及整改成效

(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招投标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不到位”的问题

(1)学习上打折扣

具体问题:2018年以来,该局未在党组会或中心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等上级关于招投标方面的重大决策。

整改落实情况(己完成):一是学习招投标相关文件。自2022年1月以来我局已通过党组会学习了《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招标信息保密管理的通知》《达州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实施细则(试行)》《达州市招投标领域系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简报(第9期)》《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衔接工作的通知》《达州市招投标领域系统治理工作“月考评”办法》等最新文件规定和决策部署。二是学习招投标法律法规知识。局党组召开专题学习会,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列席。采取班子成员逐一领学的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必须招投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市本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学习。此外,还组织编印《招投标领域法律法规资料汇编》500本,分发给系统干部职工自学使用。三是坚持开展常态化学习。将招投标法规政策学习纳入党组会和中心组必学内容,原则上招投标集中学习每季度不少于1次。

整改成效:领导干部对招投标法规政策掌握更深入,促进招投标方面决策更科学;干部职工对对招投标法规政策掌握更全面,促进招投标方面工作更规范。

(2)执行上搞变通

具体问题:未严格执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通知》规定,部分土地出让时未达“净地”,导致2018年以来有达州华海置业有限公司、达州市弘润置业有限公司等10家房地产企业以此为由延迟支付土地出让金,四川明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还为此进行了法律诉讼。

整改落实情况(在整改时限内,有序推动整改工作,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已达“净地”条件地块5宗:莲花湖片区ⅢC2-1、ⅢB4-1、ⅢB2-5及塔坨片区GE(2017年达州市弘润置业有限公司取得)等4地块,现均已达“净地”条件,其延迟支付土地出让价款产生的违约金及未缴纳价款的问题法律意见已拟定,将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塔沱H01-01及D01-01地块已达“净地”;未“净地”地块6块:达州市牌楼片区F4-4-4、F4-3-1、F4-1-1、F4-4-1等4宗(政府平台公司AA 地块)因当时工作时间紧、任务急,至今未下达征拆任务,暂无法开展征地拆迁;南城区中心组团C10-07(政府平台公司AA 地块)有八方加气站天燃气管道及零星电力杆线未明确征拆任务;马踏洞片区中心服务区17-01b(政府平台公司AA 地块)内现有坟墓约2000座,因坟墓搬迁点未确定,搬迁困难;马踏洞片区中心服务区04-04a地块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已于2021年9月30日解除出让合同,终止供地。

整改成效:3月30日,市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达市自然资规发[2022]74号),要求全市上下均须严格坚持“净地”出让要求,务必坚持不符合四个100%“净地”出让条件的土地一律不得出让的规定,将进一步增强“净地”出让工作意识,也必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企业权益和政府公信力。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继续严格坚持“净地”出让政策;二是力争在10月底前报市政府批准,对未下达征拆计划的5个地块按程序下达征拆计划;三是力争在12月底前报市政府批准,落实坟墓搬迁点位,启动搬迁工作;四是力争在12月底前按市政府要求,完成延迟支付土地出让价款产生的违约金的处置工作。

5月31日上午,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牟成通就该问题对权益利益科、用途管制科、执法监察科、执法支队、征地事务中心等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集体谈话和批评教育,并要求务必抓好下一步的整改工作。(牵头领导:牟成通;牵头科室:权益利用科;责任单位:空间用途管制科、法规科(信访科)、土地储备中心、征地事务中心

(3)落实上走过场

具体问题:抽取宣汉县6宗挂牌出让土地卷宗,发现在未拆开《决策小组成员土地出让价建议通知单》情况下,该县政府领导便确定出了底价,巡察组现场拆开了其中2宗土地的《决策小组成员土地出让价建议通知单》,发现该县政府领导在未拆开的情况下与决策小组成员的建议底价一致。②《万源市2020年征地报批成片开发方案》编制项目,在2021年9月之前已由四川卓达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完成了方案编制工作,后在2021年10月才由代理机构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该公司中标,中标金额60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宣汉县自然资源局全面梳理6宗土地出让情况,并于3月30日将梳理情况形成报告上报了市局。二是3月9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牟成通组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局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核查组,对宣汉县土地出让情况开展了核查,并对宣汉县土地出让工作提出了严格的工作要求。三是针对万源市2020年征地报批成片开发方案编制项目招标过程中存在先“先做事后招标”的问题,3月26日万源市自然资源局印发了《万源市自然资源局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从制度上严控采购管理。

整改成效:3月30日,市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达市自然资规发[2022]74号),对严格规范土地出让定价程序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出让起始价应以土地评估建议价作为参考依据且不得低于评估建议价,须经集体决策确定并在出让文件中公开;土地出让底价须由政府按规定程序确定,应不低于公告的出让起始价,土地出让底价决策过程、结果均须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一经发现,须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应充分尊重相关部门的建议权,应正确处理出让评估建议价、出让公告起始价、政府出让底价的关系,应严格遵守相关决策程序”。对严格规范土地出让定价程序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对此,宣汉县也及时调整了底价决策程序,进一步规范了土地出让工作;严肃纪律,严格内控制度,严格相关监督制度,确保项目建设规范运行和资金有效使用;规范流程,提升了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了部门员工的法律法规的认知,加强了人员建设。

(4)把握上不精准

具体问题:2020年5月,万源市自然资源局在出让《万源市石人乡桂家河村木竹尖建筑用砂岩采矿权》时,未按照《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中相关规定以查明资源量计算,而是按照可采量计算,导致矿产资源量少计算141.88万吨、价值338.8万元,目前该问题正在督促整改中,补缴款项暂未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在整改时限内,有序推动整改工作,于2022年9月底前完成整改)一是万源市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11月26日下达了《关于督促万源市万宝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补交采矿权价款的通知》,2022年2月25日下达了《关于限期缴纳采矿权价款的通知》。二是2022年2月28日万源市万宝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向万源市人民政府上报《关于解决木竹尖建筑石料用砂岩矿采矿权价款的请示》申请由万源市人民政府解决欠缴采矿权价款。三是2022年3月23日万源市自然资源局向万源市税务局送达了《关于移交万源市万宝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补缴采矿权价款的函》(万自然资函202246号)移交催缴工作。四是涉事相关人员,市局驻局纪检监察组整在核查处理中。

整改成效:贯彻落实《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实施意见》(达市府办201754号),深入推进欠采矿权出让收益补缴催缴工作,万源市万宝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目前正在等待万源市政府批复专项资金补缴矿权资源价款,切实维护了国有资产安全。

下一步工作安排:万源市自然资源局做好沟通协调,全力配合万源税务局督促催收。(牵头领导:唐朝晖;牵头科室:地勘矿产管理科;责任单位:万源市自然资源局

2.关于“自规系统营商环境不够优化”的问题

(1)在政府采购方面

具体问题:2021年11月市自规局莲花湖片区IIIC1—1、IIIC1—2地块“退菜还草、复绿”工程将从业人员作为评审因素,违背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督和执行若干规定的通知》中“不得将供应商的从业人员作为资格要求或评审因素”的规定。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市局党组于2022年5月27日第18次党组会对土地储备中心主要负责人调整交流。市土地储备中心一是通过办公会、支委会、职工大会等多种方式加强了政府采购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学习。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督和执行若干规定的通知》等文件,并组织职工参加线上线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建设相关培训会议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了中心职工的业务能力及专业素养;二是通过教育引导职工在工作中务必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不得过分依赖代理机构,必须主动学习、强化本领,提高了中心职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专业性和责任心;三是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在执行中加强审查把关,严格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督和执行若干规定的通知》精神,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规范条件设置,严格审核竞争性磋商文件,把好“科学规范”关。

整改成效:一是强化了职工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了职工的业务水平及专业素养,职工的综合能力得到较大提升。二是储备中心党支部已对相关责任人员杨璐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深刻的反省并向党支部作出书面检讨。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加强政府采购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素养;二是教育引导职工在工作中务必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不得过分依赖代理机构;三是进一步加强中心内控制度建设,在执行中加强审查把关。(牵头领导:牟成通;牵头单位:土地储备中心;责任单位:土地储备中心

(2条件设置不够合理,排除潜在竞标人

具体问题:2018年9月实施的《达川区百节镇、石板镇2个土地整理》项目和2018年2月实施的《麻柳、虎让、沿河3个土地整理》项目工序相仿,但前者要求监理机构须具备丙级以上资质、后者却要求监理机构须具备乙级以上资质。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达川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局党委成员、机关股室专题学习,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明确整改工作由机关党委熊权同志牵头,明确局内审股具体负责该项工作,承担工程项目的相关科室参与,明确了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逐一展开整改,做到件件落实,一件都不落下,对出现和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绝不允许再次出现。

整改成效:一是为加强对项目招投标的管理,达川局成立了局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相关工作的领导。局内审监督股全程参与项目招投标,加强项目招投标的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完善局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建立工程招投标领域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必查、必处、必抄送纪委监委制度,从根源上杜绝招投标领域出现违法违纪问题;二是定期组织涉及工程领域建设的相关股室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专题学习,提高工程领域从业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加强遵纪守法的意识;三是达川区自然资源局已对时任党委委员、副局长陈远贵同志给予批评教育,对时任土地整理中心主任陈光辉同志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向局党委作出书面检讨。

(3)信息发布不够透明,限制潜在投标人

具体问题:2019年6月,大竹县自然资源局对19宗采矿权项目挂牌出让公告仅在大竹县交易中心、达州日报、大竹电视台进行了发布,未按要求在自然资源部门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和县级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2019年12月11日在大竹县自然资源局的门户网站(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对19宗采矿权挂牌出让情况进行了补充公示;二是2019年12月9、10日在自然资源部“矿权市场采矿权登记信息”系统中进行了公告公示;三是制定并印发了《大竹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通知》(竹自然资源发〔2020〕57号),形成采矿权规范出让长效机制。

整改成效:严格出让程序,通过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大厅以及有必要的其他方式(媒体)发布出让公告,向社会广泛宣传,扩大知晓范围,加大了采矿权出让推介力度和出让信息公开透明度。

(4)合同签订、公告不及时,影响中标人履约

具体问题:自规局有8笔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不及时,未按规定在发出中标合同通知书后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其中2018年3月实施的《地下管网信息系统软硬件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逾期32天才签订合同;该局有8笔政府采购合同公告不及时,未按照规定在合同签订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其中2020年10月实施的《达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项目,逾期长达11个月才公告。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相关科室及直属单位积极参加财政局政府采购培训,提高采购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技能。二是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将采购需求确定、规范履约验收和合同签订、备案等采购事项纳入内部控制体系,编制《政府采购流程图》,规范采购流程,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提升业务水平和监管效能。三是加强合同管理。合同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国有资产、财政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整改成效:组织本科室人员学习政府采购政策法规,组织业务科室参加了财政政府采购专题培训,促进政府采购工作规范、高效、廉洁。

(2相关责任主体在招投标工作中履职尽责情况

1.关于“招标人主体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1)监督把关不严

具体问题:在土地整理项目中存在“一批了之”的情况,对批复已严重过期的项目仍允许开标,存在监督缺失的情况。如,2017年7月市自规局审批通过了《达川区石板镇官渡村等4个村土地整理》项目、《大竹县双拱镇双拱村等3个村土地整理》项目,并明确批准之日起在1年内动工有效,但《达川区石板镇官渡村等4个村土地整理》项目于2018年10月才招标,《大竹县双拱镇双拱村等3个村土地整理》项目于2019年1月才招标,均使用严重过期的批复开标。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在新申报的土地整治项目中严要求、重监管,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项目招标等前期工作;二是强化程序监督,督促县(市、区)自然资源局严格监督招标代理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招标,对招投标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三是下一步按照《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三条规定,“项目自财政评审完成并下达预算资金之日起,一年内开工有效”的要求,修订完善《达州市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

整改成效:一是达川局和大竹局认识到在土地整治项目上的监管、把关上还存在差距,将切实提高监管水平,履行好监管职责;二是进一步提高了县局工作人员在招投标程序监督、项目管理上的工作能力。三是大竹县自然资源局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对时任分管领导王胜伟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责成时任土地整理中心主任王慧国同志向局党组作出书面检讨;四是达川区自然资源局已对时任党委委员、副局长陈远贵同志给予批评教育,对时任土地整理中心主任陈光辉同志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向局党委作出书面检讨。

(2)担当作为不够

具体问题:市自规局在土地出让后监管指导不到位,存在“一卖了之”的情况。经统计,2018年以来市规局出让的土地中,有莲花湖风情小镇c3—01地块等10宗土地闲置,面积达67公顷;2018年至2021年全市共有72宗非法用地,面积达3587公顷。

整改落实情况(在整改时限内,有序推动整改工作,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星光幼儿园项目(已完成整改)、达州嘉祥外国语学校及莲花湖西片区安置房项目(已完成整改)、万骏置业的莲花湖片区IIIC2-1地块(待整改,正申请退地)、四川万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四川天弘泰实业有限公司莲花湖IIIC6-2(铂金城)项目(待整改,“12.8”专案涉案地块)、达州新承帮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马踏洞片区17-02b(IFC金融中心)项目(待整改,市政府招商引资项目)、达县职业高级中学职教园区项目(待整改,政府公益项目)、达州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马踏片区06-03b项目(待整改,市政府平台公司地块)、达州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13-02b、13-03b、13-06a项目(待整改,市政府平台公司地块)、达州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09-04d项目(待整改,市政府平台公司地块)、达州宏义盛世文旅开发有限公司莲花湖风情小镇(现更名为新天地)C3-01项目(待整改,市政府招商引资项目);2018年至2021年全市72宗违法用地依法查处到位,已完成整改。

整改成效:已有2宗闲置土地完成整改,其余8宗正持续推进中。依法对2018-2021年72宗违法用地进行了查处,确保了全市违法耕占比在国家、省约谈问责比之下。涉及面积3587公顷的问题,经查属万源市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的疏忽大意,误将报表中的面积单位“亩”看成了“平方米”,应报面积69.6亩(46588.03平方米),错报成了面积46588.03亩,导致数据错误。万源市自然资源局已向达州市委巡察办进行了专题报告。因此,达州市2018-2021年全市共有72宗违法用地,面积应为486.25公顷(7293.83亩)。5月31日上午,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牟成通就该问题对权益利益科、用途管制科、执法监察科、执法支队、征地事务中心等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集体谈话和批评教育,并要求务必抓好下一步的整改工作。

下一步工作措施:依法下发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全面调查核实未完成整改的闲置土地,并将市政府平台公司、市政府招商引资项目闲置土地的相关情况报市政府审定后,依法开展处置工作。全面调查核实未完成整改闲置土地的相关情况,依法开展处置工作。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 “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牵头领导:牟成通;牵头科室:权益利用科、行政审批科、执法监察科;责任单位:土地储备中心、执法监察支队,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

(3)责任意识不强

具体问题: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对矿业权出让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矿权闲置、“流拍”等问题。截止2021年12月,全市闲置5年以上未开采的非煤矿山共6宗,其中达川区5宗、万源市1宗。2018年以来,市本级矿权交易仅一宗且“流拍”,即:2020年11月,市自规局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出让《大竹县中华乡蔡家坝石膏矿》采矿权,某竞买人以978万竞得并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市自规局重视程度不够,与竞买人沟通不足,竞买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市自规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导致“流拍”。

整改落实情况(在整改时限内,有序推动整改工作,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针对6宗矿权闲置问题,达川区自然资源局、万源市自然资源局对辖区闲置矿权进行了实地踏勘,并摸清了具体情况。目前,万源市自然资源局已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按程序依法公告注销了万源市远胜页岩砖厂矿业权,待公告期满后,按规定在采矿权登记管理系统中公告注销该宗矿业权;达川区自然资源局已拟定了5宗闲置采矿权会审意见拟于近期上会研究,待会审通过后立即公告注销,并做好后续工作。针对矿权大竹县中华乡蔡家坝石膏矿“流拍”问题,2020年11月27日,我局向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发出《关于对四川省大竹县中华乡蔡家坝石膏矿采矿权竞得人予以处理的函》(达市自然资规函〔2020〕863号),函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按照出让文件要求,将竞得人王军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整改成效:通过闲置矿权清理,矿业权管理更加规范有序,为进一步完善统一的矿业权数据库、矿业权三级联网审批系统数据库,实现矿业权“一张图”管理和矿业权智能审批奠定客观坚实的数据基础。及时函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失信人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使得矿业权出让管理更加规范。

下一步工作安排:针对矿权闲置问题,一是督促达川区自然资源局、万源市自然资源局对该6宗已到期未申请延续登记的采矿权,按程序依法依规予以注销,并做好矿山关闭相关工作;二是开展全市矿业权专项清理工作,结合省自然资源厅工作安排,系统梳理全市矿业权基本情况,及时依法依规注销到期未申请或申请未通过的采矿权。针对矿权“流拍”问题,一要建立完善“担保函”制度,在出让方案和公告中明确担保金额,并约定违约责任;二要对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矿权出让合同或缴纳价款的矿权竞得人,及时函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其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牵头领导:唐朝晖;牵头科室:地勘矿产管理科;责任单位:达川自然资源局、万源自然资源局、大竹自然资源局

2.关于“代理机构合作不规范”的问题

(1)投标“弄虚作假”

具体问题:2019年6月,《达州市莲花湖片区土地储备项目道路及附属工程》招代理机构,投标人四川瑞升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和四川锐怡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均为刘璐,同一个人却同时代理2家公司投标。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市局党组于2022年5月27日第18次党组会对土地储备中心主要负责人调整交流。市土地储备中心加强了对职工的法律教育,利用会前学法的机会,学习了招投标法、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

整改成效:一是强化了职工的法律意识,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细心地审阅相关资料,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二是对相关责任人员张学锋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向储备中心党支部作出书面检讨,全面深刻汲取教训,做到引以为戒、改进工作。

下一步工作安排:进一步强化职工的法律意识,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细心地审阅相关资料,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

(2)公示信息不准确

具体问题:2019年4月,《市本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市级汇总服务采购》项目,由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代理机构,合同约定代理费2.5万元,但该代理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将代理费公示为5.79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再次组织学习招投标相关政策文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再次组织学习,同时不定期的组织招投标相关政策文件学习,形成常态机制。二是安排专人负责项目相关招投标事宜,对项目资料严格审查把关。三是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加强责任意识,确保不出现类似问题。

整改成效: 领导干部对招投标法规政策掌握更深入,促进招投标方面决策更科学;干部职工对招投标法规政策掌握更全面,责任意识更强。

3.关于“评标专家评分不准确”的问题

(1)评标粗心大意

具体问题:2019年11月,大竹县自然资源局在组织《庙坝镇黑水村四组滑坡治理工程和团坝镇赵家村三组石庙子危岩治理工程》招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综合评分汇总时出现错误,导致公示中标候选人与实际中标人不一致。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复核大竹县庙坝镇黑水村四组滑坡等2个治理工程评标结果的函》(达市自然资规函〔2019〕943号)和《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召回大竹县庙坝镇黑水村四组滑坡治理、大竹县团坝镇赵家村三组石庙子危岩治理工程施工标段原评标委员会专家的函》(达市自然资规函〔2019〕1035号)向市发改委发出申请,并向省发改委报告,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原专家进行了复核,并纠正中标单位,且该项目已竣工并已通过最终验收。

整改成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于2020年1月3日对评标专家的不良行为进行了公告,根据《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54号)规定,对2021年12月1日以前的招投标复核项目评标专家不做调查处理,

目前该项问题已整改结束。

通过整改,纠正了评标专家评分不精准,评标粗心大意所产生的错误,维护了中标单位的合法权益。

(2)评标不规范

具体问题:2021年4月,市自规局采用比选方式确定《达州市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办法明确规定“具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的,每具备一个得2.5分、最多得5分”,有2家投标公司拥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但3名评审专家却对以上2家公司的该项目评分为0,未严格按照评标办法打分。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驻局纪检组已对参与评标工作人员段又元、地质灾害防治科负责人王文飞进行了提醒谈话,并责令作出检讨;地质灾害防治科对另外两位专家进行了提醒谈话,并要求作出深刻检查。项目已完成了政府采购,相关作业单位已完成风险调查工作并通过省厅验收合格。

整改成效:通过整改,进一步暴露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招投标领域还存在工作作风不扎实,履行业主单位职责不到位,系统学习招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深入等问题;通过整改,使我们从思想上、业务上都得到了有效提高。

(3党员领导干部在招投标工作中作风建设、廉洁从业情况

1.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1)工作作风方面

具体问题:2019年市土地储备中心在签订《莲花湖片区土地储备》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时,将中标单位四川瑞升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资格等级证书编码“F151005783—4/1”错写为“甲级F151005983”。2020年市土地储备中心在签订《马踏洞片区土地储备》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时,又将该公司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百禄路258号”错写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77号智领大厦4楼”。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市局党组于2022年5月27日第18次党组会对土地储备中心主要负责人调整交流。市土地储备中心咨询法律顾问后尽快签订了补充合同,对原合同中约定的地址和代理公司资格等级证书编码进行了纠正,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整改成效:一是强化了职工责任意识,进一步细化了合同签订程序,通过层层把关,避免再出现类似情况。二是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蒲建臣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向储备中心党支部作出书面检讨,避免今后再犯类似错误。

(2)工作作风不扎实

具体问题:巡察期间,市自规局错报资料信息,将2018年实施的《万源市罗文镇老坟村等5个村土地整理》项目二标段中标金额错报为1439.62万元,多报1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万源局及时对数据进行了整改纠错,局领导立即召开了专题会,涉事人员已进行了深刻检讨,土地整理中心于2022年2月18日召开廉洁从政及业务知识学习会,切实改进了工作作风,强化了工作责任心及业务能力。

整改成效:一是万源局已将正确的报表上报给达州市局。以此次事件为例,经过教育整顿,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以更高的责任感,更扎实的作风对待工作;二是2022年2月23日万源市自然资源局已对涉事工作人员谢江南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向万源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作出书面检讨。

2.关于“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1)政府采购节支率较低

具体问题:市自规局《地下管网信息系统软硬件采购及相关服务》等24个项目节支率低于1%,其中《达州市2021年度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监测预警建设及技术服务》项目预算金额400.08万元,中标金额399.83万元,节省2498元,节支率仅为0.0624%。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学习,熟悉采购流程,防范采购风险。二是加强采购管理,严格按要求落实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范政府采购流程,按照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履行相关程序,严格执行财务会审制度,提高监督质量,杜绝不合理开支。三是强化政府采购监督,成立采购工作监督小组,于2022年1月到开江、万源、宣汉对政府采购问题线索进行了核查。

整改时限:定期组织学习政府采购政策法规,积极参加财政政府采购培训,促进政府采购工作规范、高效、廉洁;在以后工作中尽可能最大限度公开采购信息,慎用评分方法,采取有效手段,促竞争,尽可能促低价中标,达到更好的资金节约效果。

(2)部分土地出让溢价率低

具体问题:宣汉县2018年至2021年挂牌出让78宗土地,其中有56宗土地挂牌起始价与成交价完全相同,溢价率为零。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2月28日宣汉县印发了《宣汉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实施细则(试行)》,对土地出让的程序、决策等作出了严格的规定。

整改成效:3月30日市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达市自然资规发[2022]74号)、2月28日宣汉县印发了《宣汉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实施细则(试行)》(宣县委办发〔2022〕13号)对土地出让定价工作作出了严格的规定,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强化土地出让管理的认识。

(3)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不规范

具体问题:2020年9月,马踏洞片区中心服务区12—03a地块竞得人为达州市阳硕置业有限公司,但合同签订方却为达州市盛阳置业有限公司。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达州市阳硕置业有限公司全额出资成立了达州市盛阳置业有限公司,2020年10月19日,我局与达州市盛阳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整改成效:3月30日市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达市自然资规发[2022]74号),对严格土地出让签订等工作作出了严格的规定。

2.关于“风险防控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

(1)风险点排查不全

具体问题:2018年以来,该局均未把班子成员纳入廉政风险点排查范围进行查找并制定防控措施。无风险防范措施。2018年5月,该局制发的《国土资源系统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汇总表》只有风险点和表现形式,无防范措施。风险原因查找不准确。2020年9月,该局制发的《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一览表》,土地储备中心将“政府采购方式选择”“财务支出及审批”“土地出让前期清表、打围工作”等7个风险点的“原因分析”均表述为“制度不健全、监督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今年1月我局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工作,将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作为党组专题研究的重要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已将班子成员全面纳入廉政风险点排查范围,并对涉及科室、直属单位开展了全面排查工作。

整改成效:自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整改工作以来,极大的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廉洁从政意识,切实转变了工作作风,对于做好本职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巡视巡查、财政、审计监督反馈涉及招投标领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招投标领域的个别个别土地整理项目未及时验收和未及时追收欠缴土地出让金和滞纳金”等两个问题

(1)个别个别土地整理项目未及时验收

具体问题:大竹县石子土地整理项目未及时验收的问题,目前正在验收中。

整改落实情况(在整改时限内,有序推动整改工作,于2022年9月底前完成整改):一是市纪委驻市局纪检组刘华副组长带队、生态修复科王光斌科长、土地整理中心朗渊副主任、向海峰等相关人员于2021年11月29日到该项目现场召开督办专题会。二是大竹局通过电话督促、发函督促、送发律师函、现场督促等方式要求施工单位加快验收进度,做好验收资料收集、上报,同时,及时向市局汇报,对市局现场检查存在的问题,督促立即整改。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初验、技术核查等工作,正在准备第三方审计、技术核查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三是2022年4月13日,朝晖副局长组织生态修复科、大竹县局、施工单位、市土地整理中心相关人员在市局专题研究该项目技术核查整改情况严重滞后的情况研讨会,会上明确了责任,加快工程整改,必须按市局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验收工作任务。

整改成效:一是强化项目监管能力,在后续项目监管中将严要求、上措施、强执行,提升监管能力;二是进一步推进该项目整改和验收进度,加快项目发挥效益。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强化项目监管能力,在后续项目监管中将严要求、上措施、强执行,提升监管能力;二是进一步推进该项目整改和验收进度,加快项目发挥效益。(牵头领导:唐朝晖;牵头科室:耕地保护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土地整理中心;责任单位:大竹自然资源局

(2)未及时追收欠缴土地出让金和滞纳金

具体问题:未及时追收欠缴土地出让金和滞纳金的问题。截止巡察结束,市自规局仍有4宗土地欠缴出让金6.42亿元,形成滞纳金0.13亿元;有2宗土地延期缴纳出让金1.11亿元,形成滞纳金0.17亿元。

整改落实情况(在整改时限内,有序推动整改工作,于2022年12月底底前完成整改):2月23日,召开了土地出让领域专项整治暨落实市委第七巡察组招投标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会,对土地出让价款及违约金征收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一是3月初,再次向相关企业发送了催缴函;二是4月11日,局党组书记、局长邓建军组织召开了土地出让价款及违约金征收工作专题会议;三是4月25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牟成通组织召开了土地出让金、违约金欠缴企业座谈会,并在会场向各参会企业发放了征收土地出让金、违约金事先告知书;四是4月27日,向市政府上报了征收土地出让价款及违约金工作请示;五是对所有欠价款及违约金的企业实施了失信惩戒。六是马踏洞片区中心服务区商业综合体项目一期(08-02b、08-04a、13-01b地块)、马踏洞片区中心服务区商业综合体项目二期(08-01b、08-03b、11-03b、12-04a地块)现市政府正研究合同解除相关事宜,待市政府决策后,按程序开展相关工作;七是莲花湖园林式宾馆(含会议中心)及住宅项目一期C1-03地块、莲花湖风情小镇C3-01地块、马房坝—金山片区IIB1-1-c地块已于2022年5月25日下达征收决定,下一步将按依法按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整改成效:向相关企业发放了催缴通知及征收事先告知书、召开了专题会和企业座谈会。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建议专题研究招商引资、安置房建设项目欠缴土地出让金和违约金的处置方案,按市委市政府审定意见,依法开展征收工作;二是对马房坝—金山片区IIB1-1-c地块依法下达征收决定,按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牵头领导:牟成通;牵头科室:权益利用科;责任单位:财务与资金运用科、法规信访科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市委巡察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已全面整改的问题,做到整改成果巩固好、坚持好,回过头来再看一看,持续关注整改进展,防止问题再次露头。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全面总结加强经验积累。以此次巡察为契机,进行举一反三,全自然资源规划系统将对好的办法、经验成果和创新机制进行全面总结。重点强化主要领导亲自统筹部署、分管领导现场督办、责任单位自加压力、市县联动配合的责任落实,全面抓好巡察工作。

(三)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在抓好巡察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对市自规系统制度进行系统梳理,完善健全管根本、利长远的制度体系,新制定和完善了多项内部规章制度,切实做到边整改、边总结、边建制,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确保整改落地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18—2374289;邮政地址达州市通川区白塔路2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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