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渠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川1725执恢126号之一,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达州市房权证达字第201505190090号 |
四川渠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511702 001002 GB00001 F00010040 |
通川区柴市街212号附4-2号 |
制表人:周凡杰
公告单位: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