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小瑜 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A007449号 达国用2002字第1029遗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补办,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小瑜
2022年 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