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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示(潘均碧)
时间:2022-10-21 15:30:01 来源: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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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原权利人

申请继承人

继承人

放弃继承人

不动产证号

不动产坐落

面积

备注

刘得林:

(已故)

潘均碧


潘均碧



妻子:潘均碧

女儿

母亲:周正清


周正清

达 房权证南外字第A071971号,达国用(2013)第07062号

达川区南外镇店子梁58号(南天丽都)2-13-9

76.09

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局13楼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一科。

联系方式:0818-5336975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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