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彭奇贤513001197609170239;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201401090152 达国用2014第1308号遗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补办,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彭奇贤
2022年 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