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开展冬春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高新区、东部经开区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近期关于地灾防治各项工作部署,扎实做好今冬明春地灾防治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经研究,市局决定开展地灾防治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2年12月20日至2023年1月31日(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督查形式
采取野外查看现场、室内查阅资料、座谈调研等相结合方式。
三、督查内容
1.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摸底调查工作推进情况;
2.冬春季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推进情况;
3.全域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治理、排危除险、避险搬迁、专业监测)等项目推进情况,重点督查项目进度、现场管理、招投标程序履行情况;
4.2019年以来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执行情况,重点督查2022年第一批专项资金、2022年一般债券资金使用情况;
5.其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四、督查分工
(一)第一组
组长:胡运杰
成员:唐波、赵芩、高干
检查地区:大竹县、渠县、达川区、高新区、东部经开区
联系人:高干,联系电话:18108092213。
(二)第二组
组长:王文飞
成员:张兰、竺春福、刘洪源
检查地区:万源市、宣汉县、开江县、通川区
联系人:刘洪源,联系电话:13684242556。
五、工作要求
(一)各督查组具体行程安排以各小组联系人电话通知为准。
(二)督查工作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干扰基层工作,不增加基层负担。
(三)严格落实各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