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昌素因保管不善,将达州市房权证达字第20160614030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补办,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昌素
2023年 0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