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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示(庞佑玉)
时间:2023-02-06 16:30:37 来源: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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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原权利人

申请继承人

继承人

放弃继承人

不动产证号

不动产坐落

面积

备注

刘乾寿(已故)庞佑玉

庞佑玉


妻子:庞佑玉女儿:刘德俊

刘德芳

儿子:刘德林

刘德华

刘德春

刘德俊

刘德芳

刘德林

刘德华

刘德春

达国用(2003)字第1967号达房权证南外字第009614号

达县南外镇草街子居委会四组3-4-2

101.17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3楼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一科。

联系方式:0818-2374327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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