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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示(曹思杰)
时间:2023-02-06 16:32:39 来源: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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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原权利人

申请继承人

继承人

放弃继承人

不动产证号

不动产坐落

面积

备注

张守伦(已故)曹思杰

曹思杰


丈夫:曹思杰

女儿:

曹仁良

儿子:曹仁军

曹仁良

曹仁军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生效证明(2022)川1703民初124号中的判决

达川区三里坪街道华蜀北路239号1-9号

43.61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3楼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一科。

联系方式:0818-2374327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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