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仁述因保管不善,将房产证号:达房权证达县字第001936号、土地证号:通川区国用(2002)字第0230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仁述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