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原权利人 |
申请继承人 |
继承人 |
放弃继承人 |
不动产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赵兴富:(已故) 王秀英:(已故) |
赵隆炼 |
妻子:王秀英 女儿:赵成隆 儿子:赵隆炼 |
王秀英 赵成隆 |
达国用(2007)第01763号,达房权证南外字第a029577号 |
达县南外镇开发区III-4地块(卫生局综合楼)3-4-1# |
125.57平方米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3楼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一科。
联系方式:0818-2374327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