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地字第511700202300004号
用地单位 |
达州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达州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 |
批准用地机关 |
达州市人民政府 |
批准用地文号 |
达市府土函〔2022〕191号、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 DSTHJ2023-002;电子监管号:5117002023A00083) |
用地位置 |
河市镇金河村及金星村交界处外郎沟 |
用地面积 |
宗地总面积7786平方米(达市国土勘2022第112号) |
土地用途 |
环保设施用地 |
建设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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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取得方式 |
划拨 |
附件 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DSTHJ2023-002;电子监管号:5117002023A00083)。 备注:1.本证系达州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新增用地。 2.规划配建等相关技术指标严格按照审定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根据《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五条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核发之日起二年内,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
发证时间: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