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原权利人 |
申请继承人 |
继承人 |
放弃继承人 |
不动产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汤修成:(已故)李枝书 |
李枝书 |
妻子:李枝书 儿子:汤 伟 汤 毅 汤 斌 |
汤 伟 汤 毅 汤 斌 |
达川区房权证达字第201502110037号,达国用(2016)第03956号 |
达川区翠屏街道通达东路341号2栋2-7-3 |
155.96平方米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3楼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一科。
联系方式:0818-2374327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