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原权利人 |
申请继承人 |
继承人 |
放弃继承人 |
不动产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杨 涛:(已故)王 芬 |
杨焕亭 |
儿子:杨焕亭 代位继承人: 哥哥:杨 冬 妹妹:杨 帆 |
杨 冬 杨 帆 |
达房权证南外字第A032722号,达国用(2007)第06691号 |
达县南外镇七里沟一组C1(南城水司)2-1 |
135.71平方米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3楼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一科。
联系方式:0818-2374327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