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科越因保管不善,将房产证号:达州市房权证达字第2013051400978号、土地证:达州市国用(2013)字第11814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熊科越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