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远志、熊斌、郑守兵、王融、李清、王梅因保管不善,将房产证号:达州市房权证达字第201508260211、土地证号:达州市国用(2015)字第1084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远志、熊斌、郑守兵、王融、李清、王梅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