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川1703执恢29号之一,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达州市房权证私权字第字第00114287、00028593号,达州市国用(2013)第01305号 |
李美陶,王亚兰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11702002001GB00920F00010068 |
通川区朝阳东路140号宏峰大厦A栋13楼2号 |
制表人:张鸿正
公告单位: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