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川1703执971号,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达国用(2011)第8157号 |
周兴玉、张之福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511721100028GB03400F00010001 |
达县南外镇七里沟139号7楼3号 |
公告单位: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