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原权利人 | 申请继承人 | 继承人 | 放弃继承人 | 不动产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周琼: (已故) 许志明
| 许志明
| 丈夫:许志明 女儿:许丹 以下为转继承人:哥哥:周同凡 妹妹:周同琴 以下为代继承人: 儿媳:何泽春 孙女:许芳圆 | 许丹 周同凡 周同琴 何泽春 许芳圆 | 达房权证南外字第001676号、达国用(2000)字第154号 | 达县南外华蜀南路乡企局综合楼1#1-3-1 | 1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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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3楼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一科。
联系方式:0818-2374327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