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字第511700202300012号
建设单位(个人) |
达州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房屋建筑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
建设项目名称 |
达州市人防核心疏散基地及国防教育训练基地改(扩)建项目 |
建设位置 |
达州市通川区罗江镇 |
建设规模 |
40015.04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的总平面图(2022年8月23日) 备注:1.根据总平面图,该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40015.04m2,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29680.32m2,地下建筑面积10334.72m2(其中,机动车库面积9274.4㎡,设备用房面积1060.32㎡)。其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详见总平面图。 2.根据《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核发之日起一年内,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批准文件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将用地预审意见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办理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未取得该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的,不得动工建设。建设单位取得土地手续后,须及时完善建设用地规划手续。 |
发证时间: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