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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刘兴忠)
时间:2023-07-20 10:20:53 来源: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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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川1724447451号,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达川区房权证达字第201401090201号,达国用(2013)第09070号

刘兴忠

住宅

511721100039GB05200F00040228

达川区翠屏街道仙鹤路777号(洲河湾)8幢1-26-12号











公告单位: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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