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涛、刘红英因保管不善,将土地证号:达州市国用(2011)字第02639号、房产证号:达州市房权证私权字第00091478、0001076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罗涛、刘红英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