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竹支行因保管不善,将他项权证:川(2023)达州市不动产证明0009381、0009484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竹支行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