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交通运输局、谢忠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通川区来凤路135号(原74号)4单元9楼2号房屋共有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书(达州市交通运输局占比44.37%,谢忠占比55.63%)(共2本)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达州市交通运输局、谢忠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