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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示(陈道波)
时间:2023-09-25 10:26:39 来源: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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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原权利人

申请继承人

继承人

放弃继承人

不动产权证号

不动产坐落

面积

李绍菊:(已故)

陈锡荣

陈道波

丈夫:陈锡荣

儿子:陈道波

母亲:杨绍玉

转继承人:

弟弟:李绍贵、李绍友

妹妹:李绍杰、李绍清、李绍碧

母亲:杨绍玉

丈夫:陈锡荣

弟弟:李绍贵

李绍友

妹妹:李绍杰

李绍清

李绍碧

达房权证亭子字第000474号,达国用(2004)第01476号

达县亭子镇长寿街

164.97

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市东部经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818-5106223

达州东部经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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