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川1724执447号之二、之四、之二十一、451号之二,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川(2021)达州市不动产权第0000166号 | 王永芝 刘辉 | 住宅 | 511702001010GB00036F00300211 | 通川区滨河东路278号第1幢楼1单元9-7号 |
公告单位: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