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川1703执1958号之二,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达州市房权证达字第201407310111号 |
符光玲、何曼、何竹梅、任雪倩、杨宜纯 |
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所有权 |
511702002001GB00500F0010193 |
达州市通川区朝阳东路达一中对面华夏城市花园D幢Q-4号 |
制表人:张鸿正
公告单位: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