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中建因保管不善,将土地证号:达州市国用(2012)字第04495号、房产证号:达州市房权证达字第201206050081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范中建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