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根据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川1703执恢721号之二,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达州市房权证达字第201502040220号,达州市国用(2016)字第05564号 |
肖洋 |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511702003010GB00017F00015000 |
通川区金龙大道363号金利多·青华园9幢162号 |
公告单位: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