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川1702执恢765号之二,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达州市房权证私权字第00077617号,达州市国用(2009)第01924号 |
陈 |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511702002002GB00870F00010008 |
通川区三圣宫42号10幢1单元5号(大北街10幢1单元3楼1号) |
公告单位: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