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川0104执恢1613号,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达州市国用(2004)字第05037号 |
王华、唐伟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511702002005GB01490F00015030 |
达州市通川区红旗路225号2单元33号(朝阳东路154号天健大厦B幢12楼1号) |
公告单位: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