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川0104执恢1613号,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达州市房权证私权字第00039389号,达州市国用(2004)字第05037号 |
王华、唐伟 |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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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路225号2单元33号(朝阳东路154号天健大厦B幢12楼1号) |
公告单位: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