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宣汉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川1722执1481号之二,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川(2018)达州市不动产权第0013951号 |
聂娅,王松 |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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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川区西外金龙大道100号信德·观天下2号楼2-27-4 |
制表人:苟先容
公告单位: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