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川1724执115号之二,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川(2019)达川区不动产权第0000951号、川(2019)达川区不动产权第0000952号、达国用(2014)第05391号,达房权证南外字第A059246号 |
魏代成 |
办公用房 仓储用房 商业用房 |
511721100033GB00500F00010011、511721100033GB00500F00010010、511721100033GB00100F00010022、511721100033GB00100F00010023 |
达川区翠屏街道保险街平安巷19号2-1号(蓝天商贸综合楼)、达川区翠屏街道保险街平安巷19号(蓝天商贸综合楼)1-1、达县南外镇保险街196号(万兴大院)1-17、达县南外镇保险街196号第2层(万兴大院)2层1-2 |
公告单位: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