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川1702执恢284号,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达州市房权证私权字第00099598号,通川区国用(2001)字第03034号 |
冯德茂 |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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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川区金山后街70号一层6号(原西外蒲家嘴村二组联建房附一层6号门市) |
公告单位: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