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明清因保管不善,将土地证号:达州市国用(2002)字第03971号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熊明清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