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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黎培六、任思琼)
时间:2024-02-28 14:18:04 来源: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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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培六、任思琼因保管不善,将房产证:2013042401001号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黎培六、任思琼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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