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用字第511700202400007号
项目名称
S203达川区幺塘至渠县三汇段改建工程
项目代码
2311-511700-04-01-547222
建设单位名称
达州市公路养护中心
项目建设依据
达州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项目拟选位置
达州市达川区、高新区、渠县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总用地171.1355公顷,拟使用国有建设用地33.6718公顷(此部分未申报),实际申请用地137.4637公顷,其中,农用地116.7334公顷(耕地70.3361公顷,其中水田29.8309公顷,涉及永久基本农田0公顷)、建设用地19.8497公顷、未利用地0.8806公顷。经套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该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拟建设规模
以审定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附图及附件名称
备注:1.项目拟用地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2.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3.电子监管号:5117002024XS0003S00。
发证时间: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