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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赵开明、杜霞)声明
时间:2024-03-29 11:02:04 来源: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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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分行因保管不善,将房屋他项权证 2013030401789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开明、杜霞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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