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用字第 511700202400008号
项目名称
达州南站站区配套工程(南广场及配套工程)
项目代码
2107-511700-04-01-962814
建设单位名称
达州弘义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建设依据
达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十六次常务会会议纪要
项目拟选位置
达州市高新区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总用地5.1061公顷,其中,集体建设用地0.1042公顷。农用地5.0019公顷(水田1.5456公顷,旱地2.0651公顷);经套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该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拟建设规模
以审定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附图及附件名称
备注:1.项目拟用地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2.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3.电子监管号:5117032024XS0017427。
发证时间: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