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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余艳 蒋合富)
时间:2024-04-30 09:55:01 来源: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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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1702118号之一,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达房权证南外字第A048601号、达房权证南外字第A055822号

余艳

蒋合富


商业

511721100025GB00600F00010014、511721100025GB00600F00010013

达县南外镇逸夫巷243号(政法委综合楼)2-2#、达县南外镇逸夫巷243号政法委综合楼2层1-7轴










公告单位: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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