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达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201507160211号遗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补办,现声明该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受托声明人:杨鹏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