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1703执恢180号之三,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川(2016)达州市不动产权第0000425号 |
郑毅,贾仕燕 |
不动产权证 |
511702003010GB00001F00010004 |
通川区金龙大道363号金利多青华园10幢203号 |
公告单位: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