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宣汉县赫天池矿业有限公司(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通过审查的公告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四川省在建及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工作的通知》规定,《宣汉县赫天池矿业有限公司(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已通过审查,现予公告。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