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川区支行因保管不善,将他项权证:川(2019)达川区不动产证明0007885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达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川区支行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