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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潘思眉)
时间:2024-08-19 09:51:17 来源: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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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机构经初步审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转移登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

原权利人

申请继承人

继承人

放弃继承人

房屋拆迁安置协议

不动产坐落

面积

备注

喻素群:(被继承人

潘先林

潘思眉

 

 

丈夫:潘先林

女儿:潘瑜

潘思眉

潘先林

潘瑜

拆字(JXBG)第(2016)08号

马踏洞金融城柏林口小区5幢2单元20楼6号

95.96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市通川区马踏洞新区龙马大道与鱼泉路交叉口新政务服务大楼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法规科

联系方式:0818-2374327                     

达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202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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