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
不动产登记权利类型
集体土地所有权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森林、林木所有权
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海域使用权
地役权
抵押权
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不动产登记类型
1.首次登记
2.变更登记
3.转移登记
4.注销登记
5.抵押权登记
6.地役权登记
7.预告登记
8.更正登记
9.异议登记
10.查封登记
11.不动产证书(证明)遗失补发、换发
二、收费内容
(一)收费标准
1.登记费:住宅类:每件80元,非住宅类:每件550元。
2.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3.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工本费)
(1) 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申请单独发放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不动产登记费由原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550元,减按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80元收取)
(2) 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
(3)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农用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
(4) 申请不动产变更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的
(5) 申请办理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6) 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国有农用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生产,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登记的
(7) 申请办理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8) 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导致土地、房屋等确权变更申请变更登记的
(9) 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的
(10) 不动产查封登记、注销登记、预告登记和因不动产登记机构导致错误的更正登记
(11)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免收的
5.只收取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每本证书10元
(1)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2)因不动产权属证书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发、换发证书的
6.不动产登记计费单位
(1)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申请人以一个不动产单元提出一项不动产权利的登记申请,并完成一个登记类型登记的为一件
(2)申请人以同一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贷款,申请办理抵押登记的,按一件收费,非同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贷款,申请办理抵押登记的,按多件收费
7.登记费缴纳
(1)不动产登记费由登记申请人缴纳,共同申请的由登记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一方缴纳
(2)不动产抵押权登记费由登记为抵押权人的一方缴纳
(3)不动产为多个权利人共有(用)的,不动产登记费由共有(用)人共同缴纳,具体分摊份额由共有人自行协商
(二)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文件》发改价格规〔2016 〕2559号
《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文件》财税[2019]45号